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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中、高级人才认证通知

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22-03-30    点击次数:1017

   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切实推进科技创新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岗位培训项目》要求,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精神,开展的高科技人才岗位技能认定工作,目的是通过认证加强高级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能力建设。

   一、 参与认证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

    1、科技主管单位、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科研、科技型及生产型企业相关负责人;

    2、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负责人,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负责人。 



  附件:  

     一、中级证书认证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 2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 1年以上。

   二、中级证书认证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电子版;

  2、学历证复印件 1 份电子版;

  3、鉴定表一份(由认证单位提供);

  4、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1张电子版;

    三、高级证书认证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 5 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 3 年以上。

  3、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 2 年以上。

  4、取得博士学位,从事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 1 年以上。

  5、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请比照 1-4 条。

  四、高级证书认证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电子版;

  2、学历证复印件 1 份电子版;

  3、鉴定表一份(由认证单位提供);

  4、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1张电子版;

  5、职称、荣誉证书或其它相关证书复印件 3 份;

  6、单位入职及在职证明 1 份;

  7、研发工作成果报告或近 3 年内取得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1 份。

  注: 以上材料需单位证明的材料,务必加盖单位公章。认证成功后通告证书颁发人员所属各省人社厅备案(认证工信部证书可不用提供第 7 项材料)。

  三、申请资料递交方式:

           1、申请资料通过扫描发送工作组邮箱:ctirorgcn@163.com 

           详细通知文件。请索取正式认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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